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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学生工作处时间:2009-05-12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会实践是高等学校社会实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有效途径,为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青联发〔200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义》要求,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

第二条 按照学院财务统一管理的原则,为明确各级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职责、权限,建立资金使用责任制度,规范经费的使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条 勤工俭学资金纳入学院整体经费预算,由学院统一管理、核算。

第四条 勤工俭学资金主要用于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文化活动,班费、社区文化建设、日常学生活动开支、社团活动、心理健康咨询,学生组织建设及学生工作人员办公支出、德育基地建设的开支等。

第五条 学院对各学生管理部门实行经费审批人责任追究制,经费使用由审批人审核,审批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第六条 各类经费的开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经费来源:每学年勤工俭学费用。

第三章 分配原则

第八条 勤工俭学收入实行三级分配原则,即学院、二级学院、班级按照比列分配。

(一)班级资金。按照当年度实际收入的(10%)标准计算。

(二)分院资金。按照当年度实际收入的(20%)标准计算。

(三)学院资金。按照当年度实际收入的(70%)标准计算。

第四章 各级开支范围

第九条 学院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学生管理工作支出(助理班主任、助理辅导员等);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学生教育基地建设、生活服务工作及建设等;

(三)组织勤工俭学活动本身成本支出;(车辆费用、办公室人员补助、先进个人、集体表彰、药品采购、带队人员补助等)

(四)学生社区、教室文化的建设;

(五)学生工作优秀表彰支出;

(六) 学生工作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习与能力提升培训;

(七)学生工作网页建设的相关费用

(八)班主任队伍培训、建设及优秀奖励;

(九)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费用;

(十)学生证件办理、学生材料制定、学生信息服务费、证书工本费、审核验印费;

第十条 分院经费使用范围

(一)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及培训等项目;

(二)分院学生会日常工作经费,学生党(团)员发展及队伍建设;

(三)心理咨询建设经费;

(四)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经费;

(五)学生组织文化活动的相关费用;

十一条 班级经费使用范围

班级文化建设和班级活动相关费用

第五章 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 勤工俭学活动经费由学院计财处、学生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勤工俭学经费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勤工俭学活动经费支出预算经学院领导会研究决定执行;

第十五条 勤工俭学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勤工俭学费用既要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又要厉行节约,合理支配,当年结余资金转入次年使用。

第六章 使用程序

第十七条 各分院年初根据本院发展需要将本年度勤工俭学经费使用预算上报学生工作处。

第十八条 学生工作处审核分院的勤工俭学的预算方案。

第十九条 计财处根据学院会议研究确定的经费预算方案,分类进行核算,纳入学生工作费用专户。

第二十条 所有经费开支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经办人提出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核、计财处核准、分管领导审批、办理款项。

第二十一条 经费使用一律实行申报制度,要严格按照审批表要求填写。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对于勤工俭学超出任务学生,按照所超金额及时返还。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生处。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资金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经费

用途

经办人

金额(大写)

经费申请预算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合计

可附表

申请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学生处审核意 见

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计财处核准意

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勤工俭学表格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994--2702663  27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