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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值周管理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处时间:2005-04-18点击数: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实践值周管理办法

社会实践值周工作是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施意见》的有效方式,是提高学生团结协作意识的主要工具,是学院德育课程“全院育人”的重要途径,为将此项工作长期扎实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调配原则:

社会实践值周班级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课程协调,并对社会实践班级进行具体安排,社会实践值周具体指导实施工作,由学生处具体承担。

二、总体要求:

各岗值周人员每天按时到岗,不得在值周期间出现迟岗、脱岗现象;

各岗值周人员起评分数为80分,全班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各岗值周人员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做到头发“三不着”,衣着整洁大方;

值周卡、袖标丢失,及发放的各项劳动工具,在交周时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值周卡和袖标必须时刻佩带;

值周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晚间在外游荡、嬉戏。

三、岗位分配:(57- 63人)

1、行政服务岗:(19人)

学生处2人

院团委1人

学院行政办公室1人 图书馆2人

保卫处1人

教务处1人

打印室1人

编辑部1人

实验室培训楼2人

党政办公室1人

档案室1人

前门:2人(其中一人与学院收发室公用)

后门:1人

图书馆侧门:1人

社区副主任办公室:1人

2、社区服务岗:(16人)

1号女生公寓楼2人 2号男生公寓楼2人 3号男生公寓楼2人

4号女生公寓楼2人 5号女生公寓楼2人 6号男生公寓楼2人 7号男生公寓楼2人 8号女生公寓楼2人

3、精神文明岗:(17-23人)

后门主干道(含学生处门口以及侧门)篮球场、操场、办公楼后草坪、乒乓球案侧边的草坪。(6—8人)

1号住宿楼、2号住宿楼、8号住宿楼、后勤处前空地以及草坪、3号住宿楼前草坪、街道、棉培楼、医务处门口。(5—7人)

1号教学楼到后门树林、草坪分干道、校侧门、主干道以及4号楼侧面小路及党政办公楼前的草坪(6—8人)

四、岗位职责:

1、行政服务岗:

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等行政处室的值周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岗,将室内卫生打扫干净,并将本部门的钥匙妥善保管,在工作期间,做到“有礼、有理”,服从处室直管人员的安排,及配合该处室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2、社区服务岗:

在各楼值周人员,要配合直管老师在社区安排的各项学院性事务,并保持自己所值楼周边范围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出现任何流动性垃圾。

3、精神文明岗:

(1)积极配合学院学生处开展校园各项综合治理工作;

(2)按时按点,维护好自身责任区的卫生,制止乱贴、乱画现象的发生;

(3)针对校园仪容仪表不合格、破坏校园卫生、言行举止不得体的学生,要及时登记,上报;

(4)若遇打架、喝酒、翻墙等严重违纪现象,要求在予以制止的同时,向学生处、保卫处、和当事人所在分院上报;

(5)所在责任区的教学楼、住宿楼,课间时段要进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记录上报,对在卫生间抽烟的要制止,上报。

五、值周惩办措施:

值周人员考核成绩与本人社会实践证书挂钩,值周分低于60分以下者,次周周一到学生处报到,以义工形式每天课间到学生处,安排补课项目,不到或补课过程中未按要求实施的,学院不予颁发社会实践证书;

值周人员起评分为80分,值周期间必须按时到岗,随意脱岗者一次扣25分,迟到一次者扣5分,早退一次扣15分;值周班级平均成绩低于75分的,该班次周周一,全体人员到学生处报到,以义工形式补此社会实践课;

在值周期间,值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晚间在外游荡、嬉戏者,取消其值周资格,不予发放社会实践证书,没出现一人次,班级总评成绩扣8分;

值周卡、袖标,各项发放劳动工具、损坏丢失的,每件赔偿20元。每损坏一件,赔偿10元。

六、奖励措施:

1、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表现优秀者,提取劳动总数的15%分层给予3—8分加分;

2、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一丝不苟,对所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有效处理的,起评分加5分;

3、在值周期间,除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外,主动帮助同班学生换岗值勤者,起评分加2—3分。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07年4月12日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994--2702663  27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