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中、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责任
报告书
学生工作处:
我分院提交2017年普通全日制教育中、高职新生学籍注册共 人,其专科(高职) 人(其中:三校生 人,单独招生 人,3+2本科生 人,2014级五年转段学生 人),2017五年一贯预注册 人,2017中职 人。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我分院已逐人进行了严格审核,现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请给予审核注册学籍。
我院将自觉接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查询和监督,对新生学籍注册资格审查、上报中存在的遗漏、填报失误及违反国家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的情况,愿承担全部责任。
分院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分院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分院主管副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籍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分院(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