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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时间:2017-01-11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年

思想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积极发掘、发现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当代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共青团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工作委员会、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参加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包括在校高职、中职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是素质好。

2、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

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

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

院规章制度。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

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曾获得过自治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

员”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

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曾获得过自治州级“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

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

教活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

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秀良好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

践和文化科技活动。

4、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

准》。

6、曾获得过自治州级“先进班级体”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

号。

三、推荐名额

1、“三好学生”的推荐名额:推荐1—2名。

2、“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推荐1名。

要注重推荐初中生作为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的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生处负

责,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主要承担。

2、自治区级“三好学生”、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

3、自治区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

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

评。

4、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级集体,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

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0994-6594437、6594010.

5、受到推荐评选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照通知要求由所在学院填

写登记表,各二级学院要组成评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学生处,

由学生处进行终审推荐。

6、凡出现手续不全、事迹不突出、不符合评选要求的材料,评委会有权取消或更其评选资。

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请于3月7日前将个人与集体参评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各一式四份(同时上报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学生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 涛

电 话:6594010

Email: 在线办公邮箱

附件一: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登记表

附件二:自治区“先进班集体”参评登记表

学生处

2008年3月3日

附件一:

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登记表

姓名

性别

一寸

免冠

彩照

民族

出身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学校及班级

联系方式

所任职务

学 校 意 见

校团委盖章 校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州、市、局、兵团评委会意见

地、州、市、局、兵团 地、州、市、局、兵团

教育局(教委)盖章 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治区评委会意见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团委盖章

教育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可以复印)

附件二:

自治区“先进班集体”参评登记表

学校名称

班级名称

党、团员数

获得校级各种奖励学生数

学 校 意 见

校团委盖章 校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州、市、局、兵团评委会意见

地、州、市、局、兵团 地、州、市、局、兵团

教育局(教委)盖章 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治区评委会意见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团委盖章

教育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994--2702663  27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