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青联发〔20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新疆农职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以职业发展教育课为依托,结合职业发展教育的有关内容,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育人效果.
2016年8月8日,伴有淅沥小雨的清晨,新疆农职院工程分院的学生早已整装待发,在分院副院长何玉忠,学生科长郑金伟的带领下,同学们装车出行,前往北纬阳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社会实践。
当日下午15时左右,顺利到达此行目的地,学院师生在企业领导热情的欢迎中拉开了为期二十五天的实践生活。自9号正式上岗以来,学生工作认真、学习刻苦、复从安排,敢于担当,精于求精,受到企业师傅、带班领导的一致好评,认为新疆农职院培养的学生接地气。
同学们谨记学院要求,将安全放第一位。通过社会实践锻炼了大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了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意识。实践中长实干,长见识,发挥好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同时,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